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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检年鉴·两会特刊】代表委员“金点子” 检察履职金钥匙(一)

发布时间:2026-02-28

督促整治网约房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入住行政公益诉讼案 代表建议推动检察履职典型案例 【代表建议】 鄞州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区人大代表林静、朱马科等反映网约房等新业态治理监管不到位,存在未实质核验入住人身份等问题,导致网约房逐渐成为不法分子组织未成年人实施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重要场所,建议行政监管部门规范网约房等新业态的经营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检察履职情况】 依托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下称鄞州区院)主动对接重点街道及有关部门,邀请人大代表共同开展实地走访辖区网约房聚集区域,开展全域排摸整治,查明部分网约房存在未备案、未纳入公安机关治安管理;未实质核实租客身份,未区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入住等多个问题。 2025年8月27日,鄞州区院对该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将案件进展反馈区人大。8月29日,鄞州区院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网约房经营管理人员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履行治安管理职责。 2025年9月,鄞州区院会同区人大社会建设工委召集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划分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网约房准入条件和报备程序。同月,鄞州区院撰写上报关于我区娱乐场所未成年人有偿陪侍乱象专题报告,获区委区府主要领导批示,并推动区委平安办召集10余家职能部门开展全域整治。 2025年10月23日,行政机关监管部门书面回复采纳检察建议,逐一回应检察建议指出的网约房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问题,全面展示整改成效:已查实辖区内有效网约房2300余家,经营者590余名,累计处罚网约房经营者11人次,涉网约房警情环比下降30.77%;打处110余名在网约房开展卖淫活动的涉黄人员,卖淫类案件同比下降46.4%。 以本案为契机,鄞州区院形成专题报告送区委,在人大代表协同监督下,推动实现网约房等新业态合法经营、有序监管,积极打造网约房集聚区规范化治理样本。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根据代表建议连续三年深耕涉未新业态问题,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在文身、“类酒吧”、网约房、新式台球馆等涉未新业态明确其经营范围、准入条件以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制定科学的监管分工方案,形成涉未新业态治理的“鄞州模式”,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代表委员评说】 鄞州区人大代表林静表示:当前新业态发展迅速,相关治理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鄞州检察机关根据代表建议发现网约房等新业态中存在的可能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积极对接行政监管部门,推动行业整体治理,给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了健康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联合监管部门对网约房进行检查

各部门召开联合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