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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山海的双向奔赴|雷后超:山海互鉴砺初心 双向赋能促提升

发布时间:2026-09-30

检察对口援助工作作为国家对口援助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跨区域检察交流也是激活工作动能、提升履职质效的关键抓手。今年,是宁波市鄞州区与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结对共建的第五年,鄞州区检察院与木里藏族自治县检察院以对口援助为纽带,常态化开展干警双向互派、业务互学互通,搭建起跨区域检察共建共享的沟通桥梁。6月,根据工作部署,我院干警雷后超赴木里藏族自治县检察院交流学习。下面,让我们听听他的援派经历和检察故事。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雷后超

跨越千里山海,奔赴检途之约。作为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干警,在甬凉东西部检察协作第五年的关键节点,我怀揣求知求教、交流互促的初心,前往四川省木里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跟班交流学习。从东海之滨到雪域高原,从平原城区到高山秘境,这段沉浸式的基层历练,不仅是一次地域与岗位的切换,更是一场司法理念的更新、履职能力的淬炼和初心使命的升华,让我在互学互鉴中补齐短板、在扎根基层中锤炼本领,收获颇丰、受益匪浅。

初入木里检察,我最深的感触是基层检察工作的特殊性与厚重感。木里县地域广袤、地形复杂,聚居多民族群众,基层司法办案不仅考验法律专业素养,更考验群众工作能力和民族融合工作水平。不同于东部沿海城市案件类型多样,木里检察的每一项工作都紧贴高原乡土实际、紧扣民族团结大局。三个月里,我主动转变角色、放下固有思维,快速融入木里检察工作团队,先后参与综合业务研判、基层矛盾化解、普法宣传、案件辅助办理等多项工作,彻底跳出以往固定的办案思维模式。

在日常跟班履职期间,我全程参与基层技术案件辅助审查、案件会商研讨、案卷梳理校对等各项基础性业务工作。立足数字检察建设要求,我积极运用检察监督大模型开展类案监督实践,探索构建“娱乐消费领域未纳税监督模型”与“酒驾领域不起诉监督模型”,通过数据赋能、智能研判、精准监督,有效提升监督质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治理成效。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木里检察干警始终坚守法理为基、情理为要的工作原则,面对交织民族习俗、地域特点的复杂案件,既严格恪守法律底线,精准把握案件定性、证据标准,又耐心细致开展释法说理,统筹兼顾法理、事理、情理,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面对偏远乡镇取证难、走访远、办案条件有限等现实困难,当地干警常年跋山涉水、奔走村寨,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这种扎根高原、默默坚守、务实为民的敬业精神,深深触动了我,也让我对 “司法为民” 有了更加务实、更加深刻的理解。

除核心办案工作外,我重点学习了木里检察在基层社会治理、民族法治建设中的特色经验。木里检察创新本土化普法模式,结合民族语言、民俗习惯开展常态化法治宣讲,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治声音,发扬“石榴籽”精神,切实打通基层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同时,在生态资源保护、乡村治理、未成年人基层保护等工作中,木里检察立足本地生态禀赋和基层实际,精准履职、能动履职,形成了贴合高原基层的治理工作方法,这些宝贵的实践经验,都是我在以往工作中少有接触、值得深度借鉴的内容。

此次千里跟班学习,是一次双向学习、互补提升的成长之旅。一方面,我真切看到了自身的短板与不足:日常办案更侧重流程规范、法条适用,缺乏直面基层复杂矛盾的处置经验,在贴合乡土实际、柔性司法履职、基层社会治理的思维和能力上仍有欠缺。另一方面,我也结合鄞州检察精细化办案、数字化赋能、规范化管理的工作经验,在日常工作交流、案件研讨中分享东部检察工作思路,与木里同仁相互探讨、共同进步,真正实现协作共建、双向赋能。

三个月的高原历练转瞬即逝,这段宝贵的经历为我的从检之路积累了珍贵的基层经验、沉淀了扎实的职业素养。协作不止于相遇,成长更在于践行。返程回归岗位后,我将把此次跟班学习的所思、所感、所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是更新履职理念,摒弃固化思维,兼顾办案专业性与司法温度,学习木里检察扎根基层、甘于奉献的坚守精神;二是补齐能力短板,深耕群众工作、基层矛盾化解本领,提升复杂场景下的司法履职能力;三是深化协作成果,持续维系两院沟通纽带,推动东部规范化办案经验与高原基层治理经验双向融合、相互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