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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敬老月丨破解超龄劳动者工伤维权困局 宁波两级院守护“银发打工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6-10-30

“拿到和解款的那一刻,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真的谢谢检察院!”2026年1月,56岁的孟某在和解协议上签下名字,这场历时四年多的维权之路终于迎来了圆满的结局。这起普通的工伤维权个案,经过宁波检察机关办理推动,为破解超龄劳动者工伤权益保障现实难题提供了鲜活的基层实践样本。

维权之路:超龄劳动者遭遇工伤认定困局

2021年11月26日的早晨,天还蒙蒙亮,在宁波某企业工作的孟某骑着电动车赶往单位上班。在一个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一辆小轿车突然出现,剧烈的撞击让孟某的身体遭受重创,35天住院、两次大手术产生的32万余元医疗费更是将这个本就拮据的家庭推入深渊。

找侵权人赔偿要经历漫长的诉讼,能否申请工伤认定?在亲友的提醒下,孟某满怀希望地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得到的却是一纸《不予受理决定书》:“你已超过50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且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不符合相关规定。”

“我是超过年纪了,但我也是正经上班的时候受伤的,为什么不能认工伤?”孟某不服,提起诉讼。一审驳回,二审维持原判。她只好转而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历经漫长程序,从保险公司和侵权人处获得29万余元赔偿,但仍有24500元的医疗费用缺口需要自行承担。对于一个农村家庭而言,这笔钱依然是沉重的负担。

就在孟某以为维权之路已然走到尽头时,事情迎来了转机。

检察监督:不能让年龄成为维权的“门槛”

2024年6月,鄞州区检察院在开展涉工伤类行政诉讼案件专项排查时,发现了孟某的案件。“超龄人员、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被拒、两审败诉——我们觉得这里面可能有监督线索。”承办检察官回忆道。

“不能简单以年龄划线,剥夺超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检察官迅速启动调查,确认孟某系农民,虽超龄但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仍依靠务工收入生活,符合最高法相关批复中关于“超龄进城务工农民”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情形。

查清案件事实、明确法律适用后,鄞州区检察院将案件线索报送宁波市检察院,宁波市检察院依法提请浙江省检察院抗诉。2025年8月21日,浙江省检察院经全面审查,向浙江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

定纷止争:三级法检共解“急难愁盼”

抗诉不是终点,化解才是目的。考虑到孟某因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且案件涉及多方主体,单纯的抗诉可能无法及时有效解决问题,检察机关决定同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主动与孟某、涉案企业和人社部门开展沟通交流。

 

2026年1月12日,市区两级承办检察官对当事人孟某进行释法说理

2026年1月13日,一场跨越三级、检法联动的多方协商会召开。检察官与法官共同向各方释法说理,既指出超龄劳动者的权益应当平等保护,也体谅企业的实际难处,更抚慰了孟某的受伤心灵。在省市区三级检察官和法官的共同见证下,涉案企业一次性向孟某支付补偿款,孟某自愿撤回起诉。

 

省市区三级法检联动化解行政争议现场

“不单是钱的问题,是真的让我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拿到和解款的那一刻,孟某眼眶湿润。

融督联动:检察履职转化为制度推力

孟某的维权故事,不仅是个体的胜利,更引发了深层次的制度思考。伴随人口老龄化,超龄就业群体持续壮大,大量超龄务工人员未被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救治、伤残赔偿等权益极易陷入保障真空。

宁波检察机关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把个案办理作为切入点,将办案中发现的制度短板、实践难点向全国人大代表郑国作专题介绍,相关办案实践也为其形成超龄就业人员工伤权益保障方面的两会建议提供了基层实践参考,助力推动顶层制度设计的思考完善。

如今,孟某的身体已经逐渐康复。虽然不能再从事重体力劳动,但她的脸上重新露出了笑容。而在更广阔的层面,一场关于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制度性变革,正在悄然酝酿。针对超龄劳动者工伤维权难题,宁波检察机关两次邀请全国、市区人大代表和两级人社局骨干参加调研,推动三级代表聚焦制度衔接、权益保障、用工规范等问题精准建言献策,分层分级努力构建“全国顶层立法-地方政策配套-基层细化完善”治理格局。截至目前,在人大代表的推动及多部门联合努力下,宁波地区已有2.3万余名超龄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加强了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也为用人单位增强了为大龄劳动者提供劳动机会的底气。这起民生案件的妥善办理,不仅守护了一名超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将照亮无数“银发从业者”的就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