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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企业:涉法涉诉信息澄清服务已上线!

发布时间:2026-06-24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及时澄清不完整、不准确的涉法涉诉信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信用秩序,宁波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宁波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宁波市企业涉法涉诉信息澄清服务办法》,推出涉法涉诉信息澄清服务。


服务内容

涉法涉诉信息澄清服务,包括企业涉法涉诉信息说明、企业信用修复辅助、司法文书隐名或撤回等相关服务。

(一)企业涉法涉诉信息说明,是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据企业申请,将该企业的涉法涉诉信息中适宜公开的内容,向指定接收方(如金融机构、交易方、评审机构等)进行客观陈述的服务。

(二)企业信用修复辅助,是指企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或《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申请信用修复过程中,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修复指引的服务。

(三)司法文书隐名或撤回,是指司法机关依据企业申请,对已公开发布的司法文书,因案件已终结且企业已自动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后,在互联网隐名或撤回的服务。

申请方式

企业因涉法涉诉信息被不完整、不准确获取,导致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等企业生命周期重要环节遇到困难的,可通过书面方式申请涉法涉诉信息澄清服务。

(一)直接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请。

(二)向宁波市两级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申请一站式服务,由营商监督中心受理、审核、流转、答复。

1.来电,市内可拨打12309(分机2)咨询,市外请加拨区号0574。

2.来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155号“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邮编:315000;电子邮箱:nbsyshj12309@163.com。

3.来访,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155号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东辅楼“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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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申请应载明企业名称、案件情况、申请的原因和目的、需要澄清的事项等,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